曹志伟:应鼓励建设架空层停车场和机械立体停车场
从去年年底至今,中央、省频频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日前,广州市发改委就此组织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市政协常委曹志伟在参会时建议,用市场化手段解决广州停车难题,建议将车位根据产权性质分为三类,企业或个人所有、政府所有、集体所有,其定价方式也相应分类;简化停车场建设与经营审批手续,并给予地价、保险、规划等多方面的实际政策支持,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鼓励建设架空层停车场和机械立体停车场。
汽车拥有量与车位配比偏低
曹志伟表示,截至2014年6月,广州机动车汽车保有量约为251万辆,其中中小客车约187万辆;全市在册经营性停车场3829个,经营性停车泊位约66万个,中小客车拥有量与经营性停车位相比是1:0.35,停车位供应严重不足,并且全市70%以上的车辆集中在老八区,私人小汽车近75%集中在老八区,而老城区原有建筑物配建车位不足,新建商住小区虽有按规划要求配建,但仅是满足本小区业主的使用。
企业建停车场热情低
本来严重的供不应求应该会刺激市场价格的上升从而带动停车场(位)的投资建设,然而企业投资经营车位的热情很低。
曹志伟表示,广州缺乏投资建设、经营停车场的政策支持,投资成本高。目前广州市关于停车场建设的设计、报建、审批手续以及停车场收费的政策仍未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以地价计收手续为例,地下室地价计收标准高,地下室计收时间不合理。建议政府给企业予以地价、保险、税费、容积率等多方面的实际政策支持,以降低建设停车场的成本。
建议车位按产权性质分三类
曹志伟建议,建议将车位根据产权性质分为三类,企业或个人所有、政府所有、集体所有,其定价方式也相应分类。其中,对于企业或个人所有的停车场全面放开收费,并且允许其自由转让、交易、出租。商业、住宅等社会资本投资的经营性停车场,是需要通过市场充分竞争的商品,其价格应由市场根据供求关系自我调节,车位租金应由车位业主与车位承租人双方根据供求关系参照区域内实际市场价协商,车位物业服务管理费则由车位业主(或使用者)与物业公司自行根据服务内容与质量商定,明买明卖。而政府通过财政投资的停车场,应不以盈利为首要目的。
架空层停车场和机械停车场省空间
曹志伟还建议,免计架空层停车场的容积率和地价,鼓励建设架空层停车场和机械立体停车场。在建筑造价上,架空层车位只为地下室车位的一半,其大部分成本都用在了楼面地价上。但若政府能将架空层车位的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的话,其成本就可以大幅度降低。既可以减少政府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巨额投入,又可以避免投资商的投资亏本。
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停车位对外开放
曹志伟还建议,鼓励企事业单位将停车位对外开放,并实行市场调节价。如将学校、政府部门的停车场夜间开放给周边居民,实行市场调节价,既能满足部分市民停车需求,也能使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由交委统筹,在不影响交通、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在内街内巷增划车位,增加车位供给。并且建议内街内巷车位、泊车咪表的经营权统归交委,收益全部用于补贴公共交通。
(编辑:马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