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下午,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这意味着,自2011年1月开启的征税政策,至今已施行了近十四个春秋,并将在未来继续被严格推行! 目前,全国仅有上海和重庆这两座城市,成为房产税试点城市。
具体通知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正式通知延长《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有效期。经权威评估,2011年1月市政府印发的《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沪府发〔2011]3号)将继续实施,请各方继依照执行。
关于征收对象、减免条件和税率等具体细则,也愿与大家分享,供有志者参考借鉴。你觉得无锡后面会实行房产税吗?